污泥处理将和职务升迁挂钩 这次动线日,在由中国给水排水杂志主办的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上,住建部城市建设司 巡视员 张悦 向与会人员公布了一条消息。国家环保部和住建部即将联合发布通知,环保总量函【2016】391号《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
通知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的规范性核查提到了新的高度,将污泥处理处置与减排核查正式捆绑,甚至提出了计算方式。
通知中提出,在核查过程中,一旦出现无法核实污水处理厂污泥去向,则将扣减污染物减排量。计算方式为“污水厂无法核实的污泥量占当年污泥产生量比例与已核定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乘积的30%。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等违法违规、造假台帐涉及到污泥量将采取惩罚性扣减措施,计算方式为“该等污泥量占当年污泥产生量比例与已核定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乘积的50%。
某地新建污水厂1万吨/日规模,考核当年减排水量9000吨/日,化学需氧量进、出水平均浓度分别为400mg/L和40mg/L,氨氮进、出水平均浓度分别为35mg/L和5mg/L,每日产生80%含水率污泥5吨,年产污泥1825吨,以化学加药+高干脱水至50%后填埋,实际外运污泥量730吨(50%含水率计)。当年上报核定该污水厂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182.6吨,氨氮削减量98.6吨。
通知中提出了对未按要求妥善处理处置污泥的,包括未按要求填埋处置和临时堆放处置等情形,分区域按不同比例扣减该部分污泥对应的污染物削减量。对地级及以上城市计算方法为城镇污水厂未妥善处理污泥量占当年污泥产生量比例与已核定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乘积的20%,而对其他城市的这一比例则为10%。
通知中也提到了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方法,提出各地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遵循“绿色、循环、低碳”的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合理可行技术方法,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点到了厌氧消化、好氧发酵技术,认可稳定化和无害化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和土壤修复改良等土地利用。采用石灰稳定或添加改性剂等深度脱水进行卫生填埋;采用干化或热干化后用于建材利用或与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泥厂、燃煤电厂等协同处理,实现综合利用。
本次通知的扣减计算方式相较于全部扣减和一票否决而言,该方式尚算宽容,既考虑了要引导减排单位向真实和准确反映污泥规范化处置情况,也考虑了区域差异化对污泥规范化处置的不同。
但是减排核查由于不确定性因素,有可能由于一个小的扣减量造成质变,从合格到不合格,因此将对各级减排单位产生较大压力。该通知对城镇污水厂运营管理、地方政府监督管控要求进一步提升。同时,也将对主推上述相关技术的企业在项目推广方面产生利好消息。
原标题:快讯 帽子能否挤出票子给污泥?污泥处理将和职务升迁挂钩,这次动线日中国给水排水杂志主办的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上,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张悦 巡视员 向与会人员公布了一条消息。国家环保部和住建部即将联合发布通知来利国际w66,,环保总量函【2016】391号《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的规范性核查提到了新的高度,将污泥处理处置与减排核查正式捆绑,甚至提出了计算方式。
通知中提出,在核查过程中,一旦出现无法核实污水处理厂污泥去向,则将扣减污染物减排量。计算方式为“污水厂无法核实的污泥量占当年污泥产生量比例与已核定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乘积的30%。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等违法违规、造假台帐涉及到污泥量将采取惩罚性扣减措施,计算方式为“该等污泥量占当年污泥产生量比例与已核定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乘积的50%。
张悦:各位,今天是我们论坛的第二天,但还是高朋满座。大家对这个污泥高度的重视和关注,那么污泥的这个事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那么这个是这次在美国大会上听的一个介绍,给大家分享中国在有机废物处理方面以污泥为基础,怎么形成一个弯道超越,达到一个最新的关于气侯变化和二氧化碳减排的一些工程的措施。但是关于污泥的问题,我们也发了好多技术指南,那么国际的趋势究竟是怎么样的。由环保部牵头,这个污泥怎么再督促一下,争取把它作为一个重点工作,重点在十三五期间把它解决了,这是我们的一个想法。
那借这张片子,今天讲两个事。一个事是我们现在的一些政策要求,第二个我在全球甲烷大会上,或者在英国的一氧消化战略计划这种交流中,讲了介绍了一些中国的情况。我打个招呼,我介绍的内容并不代表我们现在高球的技术路线。在座的有填埋的,有干化焚烧的。我丝毫不反对因地制宜,采用合适的技术,解决我们的污泥的无害化的问题和减量化的问题。那么我们当然要知道,现在哪些可能是我们比较顶层的一些考虑。做肥料,名义上拉出去,结果就是这么一个结果,造成污染。
那么这个是去年,我们摆排可能也有愿望,但是领导就是这么期待。我们也是这么查的,国务院领导要求环保部、住建部等要对这种情况抓住调查核实,坚决制止跨地区偷埋有毒污泥的行为。那么这句话哪儿来?就是我们新华社摄影记者盯着我们,说夜里泥拉出去,然后到哪儿去了等等。而且讲是从北京跨地区排到河北区。我们正在搞经济一体化,结果好东西没有一体化,把污泥悄悄的一体化了,污染了河北,而且说这个泥是有毒的。所以领导当然是很惊讶,也很吃惊,所以批的很严厉,要以零容忍以法处理责任制。
实际上污泥处置的责任主体,不是污水处理厂厂长,是城市人民政府。因为污水处理厂承受着上千万人,几百万人的污水处理,已经是一个公益性的服务。污泥污水排放,这是有良心的做着这个工作,如果污泥没有足够的投资,它是处理不好的。所以这个事情还是我们在规划,建设等等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那么这个事情以后,我跟环保部也不能再说污泥加强监督管理,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实施,非治不可了。
在这个基础上就必须给地方政府加一定的压力,而且压力要传导到位。这样让我们的排水部门,让我们污水厂的同志真正得到一些资源和条件,开始搞污泥的无害化和质量化的这么一个处理。那么在这个背景下,出来这么一个文件。大家注意,这个文件实际上2月份我们就起草好了,这次我也同意了。我们就开始把污泥处置和这个城市的污染物控制总量把它结合起来。那么现在我们要求实际上从总量核算的角度,我估计环保部总量司在关门之前的最后一个文件了。这个文件还是体现了一个总量控制的制度,当然环保搞的达标排放的制度,总量控制的制度,还包括一系列质量的制度,实际上是我们水环境保护,包括大气,包括土壤的一个基础的东西。大家都在讲,现在要从污染物的总量控,到水环境质量的控制。从重量到质量转变,我们的目标考核要求和工作方向。但是实际上并不否定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两个基本制度的效益和它的可持续性。那么污泥我还是利用了总量的一些制度,借力发力。这是对我们污水厂的污泥纳入总量减排核算的一个基本的方法。
那么这个压力下来以后,实际上就是要对这个污泥的各种去向进行一些考核。我们考核指标如果你的污泥没有很好的处置和处理,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话。它分了三种形式,第一种你去向不明,那么要扣你的COD和氨氮或者是你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的这样一个单位的。要知道污水处理厂总量减排是主力军。好多城市的污泥厂减排的COD和氨氮在全市减排的50%到60%以上。如果你把他的减排量控制到30%,伤筋动骨的只能是环保部门,直接压到政府部门,由政府的主管负责人,它的总量就过不去了。而且这个总量考核是要向组织部报告的,向中组部报告的。第二种就是你有一些违法行为,因为我们知道排水条例2014年生效了,你要是偷查丢弃甚至造成一些环境影响的,我们认为这种违法行为就是要惩罚性的扣到你总量COD和氨氮的50%。
我们是百花齐放,各有所长,各有所爱,各有偏好。你说哪个方案好像是最好的,确实我们指南里面也讲了若干种方法。但是我们这个指南不是东南西北都讲了一遍。究竟哪个是真正的,现在我们指南十八大的原则,就是绿色、低碳、循环总体要求。合理的、因地制宜的这样都是有点正确的。考虑到中国这么大,规模有大有小。经济条件有强,有弱,保留了填埋。那么热干化以后用于建材,实际上我们是很谨慎的,不是烧结的方法用于建材,是不允许的。反过来焚烧是协同焚烧,比如垃圾厂、水泥厂、电厂实行综合利用,建设中信部和有关的一直在推进。
实际上我们要求协同焚烧,这个焚烧的主体电厂也好,水泥厂也好,它运行的连续性和安全性一定要高于我城镇污水处理厂。如果包括水泥厂它基于销路、季节性出现情况,它减产甚至停产,导致污泥出现新的问题,这个我们是要考虑周全的,不是说不行。但是不管怎么样,污泥的含水率终究是协同焚烧的最主要的问题,你脱水,你干化,究竟在我们这儿做,还是在水泥厂,电厂那儿做是我们一个要琢磨的问题。
从我们内心是不主张,把我们污泥的命运捆绑在这些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上面。他们现在很积极,要求来协同处理城市的这些废物,包括我的垃圾,也有这样的争论。我态度是非常明确,他们这些企业在很多城市,尤其是在东部发达城市。需要叫他们关改,关就是撤水泥厂富于产能。那么改就是煤要改气,这两个情况都会使我们的污泥成为新的问题,那么他捆绑我们城市以后。污泥也好,垃圾也好他们就有足够的理由,宏大的声音提出来,不要改我,不要关我,我负责你城市的有机废物的无害化处理,离开我城市你就活不好,运不正常。
希望不做这种落后的挡箭牌,我们自己主动积极作为,把我们的问题解决掉。这是我的主要的思想。那么这个文件下来,大家会有一定的压力,但是放心这个压力不是直接给各位污水处理厂厂长的,也不是给排水处的。是给城市政府,这就是我主要的一个规范性文件的思考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当然在座的好多企业,你们会面临新的需求和一个新的高潮,希望大家掌握好,第一个事咱们就谈到这儿因为时间有限。
第二个事我简单过一下,这一次美国EPA主持的全球甲烷大会,专门搞了一个中国专场。这个事情怎么呢?去年我们在杭州我们开了垃圾铲除垃圾这么一个国际研讨会的时候。EPA的一个主管Tom,他跑到杭州去找到我,让我们一定要出席这次的大会。因为他在中国调研了,知道中国做了一些这方面的工作,而且认为是在做全球做的有特点,而且比较出色的。
我总觉得应该有绿色、循环、低碳,也是我曾经讲的污泥全消纳,能量全平衡,过程全绿色,费用可接受。并不是循环利用以后,污泥就是挣钱的买卖。挣钱就不要再支付污泥处理费了。不对!无害化污染的治理,政府应该有成本。至于后面的甲烷和绿色,包括我们的所谓移动森林的收益,应该让给市场主体。让他们去扩大,循环经济。让他们在循环经济中更经济,有一些收益。
这就是在填埋厂建的这么一个设施,现在有问题,问题在哪儿呢?就是说这个泥消化以后,甲烷拿出来它热量平衡了,能量也平衡了。而且进行了干化,原来我们总以为这个干化的泥做垃圾填埋厂的覆盖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个泥有机质含量20%到30%。它做覆盖土的时候,如果不加强化剂,不做石灰一类的。覆盖土是承受不了,我们也知道,德国和美国有一些规定,就是我进填埋厂的有机质的含量不高于5%还是多少。我们消化以后,还在20%到30左右,肯定显然直接做收压的覆盖土是要出问题的。那么现在全力又在搞绿化的和移动森林的建设,当然也不是免费的午餐,需要有空地,哪怕是荒地,用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这个我就不讲了。
如果我们长期按照这种理论,大树出去,小树进来,污泥不断的消耗,落叶和凋物不断的补充土壤,这个土地是也间接得到一些改良的,而且绝对没有什么重金属,有毒有害的说法。那么这种树即使有一些重金属,实际上它本身也不迁移。迁移到树里面去,它就是安全的。这是我们植物土壤修复的一个基本道理。那么它出来这种毛根,吸附性很强,成活率很高,最后形成这么一大片。我们正在推广这样一个模式,那么这个模式是三个循环。
我们现在已经不是达标排放的概念了,在我们城市水电改善,黑臭水体治理的时候,污水厂的出水一定应需治理。你如果作为城市的水体的补充水源。会变成环境的正容量,去把我们河湖变成水源,死水变活水。这时候你说指标要多少,哪怕超过4位数,也未尝不可。需要来确定我们排放水体的需求,我们究竟是一个一排了之,还是作为生态景观、河道水源的再生水利用。
第二个一定是能源的循环和平衡,变成一个正能量供应,这个我不讲了。第三个很有意思,营养物磷、氮能够再回到所谓的土地利用,包括移动森林也是土地利用。那么它形成的光和作用绿色又回到我们二氧化碳的减排。从营养物的循环到碳到的循环,又是一个新的最高境界的。所以我们现在搞污泥就要考虑到这么一个因素。
那么最后再讲垃圾,就是家庭里的垃圾,我们都在搞分类收集。就是填埋也有,实际上是给美国人看的,所以我填埋场加了一些措施以后,沼气大部分上来了。大家看这个图片,实际上是加了覆盖膜以后,沼气量增加了100%多,就开始有它的经济效益。另外就开始投资了,淳化压缩这是深圳一家垃圾填埋厂的。这是为什么呢?就是证明我们垃圾体现了两个大特点,一个有机质比例高,一个含水率高。在有机质含水率一定的情况下,填埋场里面都在发生厌氧消化,而且有这样大的产气率。所以问题反而变成我们的一个优势,化不利为有利,填埋场我们可以初见端倪。按照这种思路,我们对我们的垃圾分类就要提一些想法。
那个小伙子白大褂里就是压出来的有机质的浆,这个老兄拿出来的就是干料,含水率只有30%。日值竟然到了3600到4000档了,那个含固率在20%左右,大家似曾相识吧。跟我的污泥有点像,含固率是差不多的,这个东西怎么样?每一吨厌氧消化我们做下来可以产100方沼气。你污泥也好,VS在85%到90%左右,有机质。这个沼气如果能和我们的污泥共享,我想又是我们一个新的思路,当然不在于此。我们还有粪便,还有园林垃圾,还有所有的城市的有机废物。所以我只想进一个观念同志们,污泥不是孤军奋战,如果我们站在更高的一个层面,城市的竞卖,有机竞卖产业发展起来,垃圾、餐厨、粪便、园林都统在我们的旗帜之下,我们会有一个1+1大于2的一个效益。
大家一定要有这个决心,我反复讲,你要当领导者、统筹者,而不是下面的一个腿,我们要把四个腿扎起来做一个台子,你就站在台子的中央。就像我们搞海绵城市一样,过去都是一个小专业。在这种理念下,我竟然把总图的,把建构的,把绿化的,把道路的,统在以水为环境,以水为脉的大旗之下。我们终做了一把主,当了一把手。污泥在有机废物处理方面,城市竞卖产业经济建设方面,能不能做一把主,当一次头。我们的污泥是个难题,现在国家有压力,有政策的推动下,这是这张好牌,这是A,黑桃。你如果把餐厨拿了,你就发现你就拿了个K,黑桃。如果再把垃圾里有机质拿出来你就发现这是一个皮蛋黑桃,如果再把粪便拿出来是一个J黑桃。如果再把园林垃圾拿过来,又拿了一个10黑桃。
你发现A不算大,两个“老虎”压住他了,还有2呢。A、J、K,A我们就是同花顺了,就是大牌了,这就是整合的道理,我们打“斗地主”都这么打。要有组织部的这个方法,把他连起来,把他优势加起来。人人都是排放一代,人人奉献新能源这就是甲烷发电,或者甲烷作为燃料替代的一个比较理想化的想象,一个动脉,一个境界。还有一个照片是我发的,我的微信圈里大家都知道。那么讲到这儿,好吧。耽误大家时间。谢谢大家。
在美国,规定公路两侧绿地有机质含量要达到5%-8%,在日本,园艺土壤一般要求土壤有机质是5%,而我国现在基本上是在1%-2%左右。土壤有机质平均提高0.1%,粮食产量的稳产性就会提高10%-20%。过去30多年来,一味地依赖化学肥料、种养分离、农村劳动力流失等使得农村传统堆肥逐渐退出视野,有机肥在肥料总量中的使用比重下降到目前的20%左右。而与之对应的是,无论是污泥、餐厨、畜禽粪便还是其他有机废弃物,在其环保治理依然无法到位的同时,回归土壤的路径也随着传统农耕文明的彻底消亡而变得无比狭窄。好在国家已认识到解决土壤危机的刻不容缓,已经开始着手布局,对环保产业也酝酿着巨大的机会。
本文原文来自《给水排水》和《中国环境报》,题目《污泥处置应建立完善长时间风险评估机制及法规政策》, 由住建部城建司张悦和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刘洪涛撰稿。本文基于阅读者习惯,在标题、结构、顺序上略作调整。
长期以来,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对污泥用于土壤改良等方面的研究和政策推动做出了突出贡献。此外,E20研究院观察到,一些认识到行业困境,并基于自身禀赋,在环保和农业两个行业成功跨界的有机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环保企业,包括北京嘉博文、中科博联、上海复振等,也从农业口方面突破,对污泥、餐厨等固体废弃物有机质循环利用方面的技术落地、产业贯通和政策推动方面也一直在不懈地努力。
众所周知,污泥的处置去向决定处理路线的选定,但前者恰恰还未在国内形成普遍共识。有些城市几乎尝试了所有主流的污泥处理技术,却难以寻找到适合的处置途径。处理后的污泥找不到合适的去处,也成为不少处理工程难以正常运行的重要原因。
从国外的发展情况来看,无论是土地广袤的国家,如美国、巴西等,还是国土面积有限的国家,如欧盟成员国、日本等,进入21世纪以来,城市污泥土地利用的比例均在不断提高。而厌氧消化、焚烧、碳化、发电等城市污泥能源化途径,在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经历了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后,其比例却在逐渐降低。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城市污泥”)经无害化处理后开展土地利用,是充分利用其养分和有机质资源的直接、有效的途径。对于我国而言,大量土壤需改良、提升有机质含量,经稳定、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回归土地,有着现实的需求,但具体操作中也存在着诸多障碍,例如对重金属污染的顾虑、成本与售价的不匹配、部门间的规定难以协调从而限制产品出路以及技术法规不完善等。
而在城市污泥土地利用中,重金属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污泥从市政污水处理系统进入土壤系统后,受体性质发生转变。重金属由人为控制转换为自然演化,转变结果是失去对重金属可能经土壤进入食物链的控制。同时,重金属在土壤系统内的迁移与转化的不确定、时间尺度上的长效性,这些问题会使公众对城市污泥重金属是否会造成污染并不完全“放心”。
目前,城市污泥中超标的重金属元素类型已从以往具有工业源特征的铬、铅、镉等转变为显著生活源特征的汞、锌等。这种变化趋势说明我国的城市污泥重金属特征化逐渐清晰,为后续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了基础。而像锌(Zn)这类的有益元素,通过《污泥农用泥质标准》的修订,已放宽其上限值,争取不让因锌的部分超标成为限制污泥土地利用的瓶颈。这是客观认识城市污泥土地利用的一个重要进步。
从城市污泥自身性质分析,高含水量使其在成为产品应用前,必须通过压滤、烘干等物理脱水或者发酵等生物脱水方式将水分降低至使用方可接受的程度。相比于其他有机废弃物,如粪便、生活垃圾等,在前处理环节要付出更多的能耗和处理成本。
在准入门槛上,迄今为止,我国还未有一例获得肥料登记证批号的城市污泥类有机肥或调节剂产品。这与农业管理部门谨慎的态度有直接关系,在城市污泥土地利用的产业链涉及到市政、农业、环保等多个领域的复杂体系背景下,对可能产生的污染风险一般选择“宁可信其有”的谨慎态度,在保护行业和公众利益的同时,也限制了城市污泥土地利用的产业化速度。
在美国,公众对城市污泥产品的一般选择持“邻避效应”,大部分公众的态度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保证不涉及自身周边的环境利益即可。但农业管理部门对城市污泥进入土地持积极态度,鼓励农场或家庭使用城市污泥加工的有机肥或栽培基质。与国外相比,我国情况的最大差别在于对类似城市污泥这种特殊性公众服务产品的管理观念与准入权限仍未放开。
我国虽已制定和颁布了城市污泥农用/林地用/园林绿化/土地改良等系列泥质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等综合性城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等污染防治技术指导,但是,这些侧重技术性或环境风险预防的规范文件仅提出了控制城市污泥进入土地的重金属限值,或在前处理以及后端环节的风险控制上做出定性要求,但缺乏强制性,其认可度和实际执行力度有待加大。在城市污泥进入土地仍处在比较敏感的时期,监控法规还比较缺位。
从长远角度看,城市污泥以有机肥或土壤调节剂等形式开展土地利用,不仅遵循资源循环利用理念,也是最符合未来主导方向的资源化途径,已显示出勃勃生机和较大潜力。但在现阶段的国情背景下,公众、用户单位甚至政府管理部门对城市污泥土地利用的接受程度仍不高。在未来发展规划上,应引导全社会客观认知城市污泥土地利用的重金属问题,在严格控制城市污泥土地利用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前提下,建立和完善10年以上的长时间风险评估机制,研究和制定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性法规政策,城市污泥土地利用前景才会豁然开朗。
环境保护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减排核算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近来,一些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规范处理处置污泥问题日益突出,对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威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规范污泥处理处置,杜绝违法倾倒污泥等现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污泥处理处置专项检查,重点对污泥临时堆放点及处置场地(以下简称过渡期处置场地)进行排查和整治,切实防范污泥二次污染。一是检查过渡期处置场地选址是否远离人群聚集区、农业种植区和环境敏感区等区域,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是否完备。二是检查过渡期处置场地现状,重点检查防污泥外溢挡墙、石灰覆盖、沙土覆盖、薄膜覆盖、臭味和苍蝇控制等措施是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要求。三是检查污泥运输、处理处置单位管理操作是否规范。要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做好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严格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对污泥产生量、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一是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是否依法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二是核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理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等问题,污泥运输、中转、储存设施是否密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三是核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的污泥产生量、处理处置量台帐数据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是否一致。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污泥泥质的监测监管。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要进行稳定化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等标准要求;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要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等标准规范规定的项目、频次,定期对污泥泥质进行检测,并按规定向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泥质信息。
要深入实施《“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按照“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尚未建成“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要抓紧制定过渡期污泥处理处置方案,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要求,做好应急处置与风险管理工作。同时,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总体要求,确定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加快处理处置设施工程选址,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争取群众支持,尽早开工建设。对在建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要保障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争取早日投入运行;对已投入运行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要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CJJ131)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安全、稳定、达标运行。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对当地污泥产生、运输、临时堆放、中转与临时存储、最终处置等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和环境风险,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污泥处理处置应急预案。对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处理处置污泥的单位,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视情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造成环境污染的,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要在2015年3月10日前,将排查情况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各地自查基础上适时开展专项抽查。
2017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八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时间:2017年5月24日-27日(24日全天报到,25-26日研讨会,27日参观)
为贯彻落实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酝酿多年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颁布。该计划强调水质、水量和水生态的一体化管理,预计到2017年中国水处理投资可达2万亿元。 随着水行业企业迎来发展黄金时代,
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以下简称城镇,不含其它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976座,污水处理能力达1.7亿立方米/日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我国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有80%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污泥随意堆放及所造成的污染与再污染问题已经凸显出来,并且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社会的关注促使国家不得不对污泥的处理处置重视起来,国家的重视又促使了污泥处理处置市场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住建部明确要求:
各地要按照“绿色、环保、循环、低碳”的污泥处置技术路线,督促落实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主体责任,合理选择工艺,加快设施建设。各级排水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污泥处理处置单位严格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求,对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对非法污泥堆放点要一律予以取缔,不满足防护要求的污泥临时堆放点要限期完成达标改造;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转移、倾倒、处置污泥的,要严格依法处罚。要打通污泥无害化产物的出路,“以资源化带动产业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水平,了解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的现状、前景与发展趋势,切实达到污泥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的要求,避免由此引起的二次污染,《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联合
安阳艾尔旺新能源环境有限公司、上海施维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国美(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苏伊士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决定举办“2017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八届)”。届时将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到会作主题报告,针对污泥处理处置的标准实施、成熟工艺及设备运行经验、污泥处置政策等问题进行解答和研讨交流,同时为相关单位搭建推介城镇污泥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平台。
本次会议将邀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领导;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领导;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领导;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行业内和国内的知名专家、学者;会议同时将邀请全国排水行业设计、科研、运营单位、建设单位的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会并作学术交流。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于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在秦皇岛来利国际w66,、青岛、大连、上海、长沙、宜兴、天津举办了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污泥处理处置高级研讨会,此次是第八届,在大家的关心和支持下,它已成为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规模最大的污泥处理处置行业会议。
邀请污泥处理处置各个研究方向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主流单位代表,办成中国规模和影响力最大、最专业的行业盛会。
本届大会以会议研讨交流为主(约40多个专家报告)和现场参观典型工程为辅助的形式。
高碑店再生水厂为单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百万吨级,污泥处理规模达到日均1 358 t。
北排建设公司作为工艺系统设备总承包方,历时2年完成工艺方案设计、设备制造、系统集成交付;主工艺路线为“污泥浓缩+预脱水+热水解+高级消化+板框高干脱水”;同时,也是继小红门再生水厂泥区改造工程后,第二个成功落地的污泥高级消化项目。
统,工艺系统运行稳定,产气率稳步增长,全新工艺系统正在污泥处理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发挥越来越大的作为。
、各地城镇污泥处理处置的概况、规划及经验介绍(工程信息和工程实例介绍);
13、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及工程实例,设计经验,调试、运行管理经验等;
21、污泥干馏,污泥碳化,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及污泥能源平衡利用技术;
、其他相关主题(如固废、除臭、渗滤液处理、污水提标改造、黑臭水体、海绵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等)。
、政府管理部门:建设厅、城建局、各地建委、水务局、环保局(厅)、排水处、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南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与科学学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北京工业大学
、各地水务、污泥投资建设运营单位:北控水务集团、北京首创、北京碧水源、启迪桑德、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水务集团、成都市兴蓉环境、安徽国祯环保、深圳市水务(集团)、上海城投水务、重庆水务集团、东莞市水务投资、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南京水务集团、杭州市水务集团、武汉市水务集团、沈阳水务集团、厦门水务集团、珠海水务集团、山东水务发展集团、青岛水务集团、济南水务集团、上海巴安水务、中环保水务投资、昆明滇池水务、云南水务、中国水务集团、中国水务投资、粤海水务、威立雅水务、苏伊士环境集团、中法水务投资、中国光大水务、贵州水务、海口市水务、华衍水务、天津华博水务、天津创业环保集团、中环水务集团、成都排水、首创爱华市政环境、重庆康达环保等。
、大会上发言(20分钟)/ 文章发表2-3篇/2个代表,发资料,现场易拉宝1个等共计2万元。
、会议论文集广告:封底15000元;封二12000元;封三10000元;前彩插首末页:12000元/页;前彩色插页:8000元/页。
有意协办或在会上进行交流、宣传的水务、工程公司、设备厂家等可与编辑部联系(, 王领全)。
普通参会人员(设计院、水务公司、政府部门)为2200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用餐、参观考察等费用);2017年4月18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普通参会人员为2000元/人;设备工程技术企业参会人员为2800元/人;2017年4月18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设备厂家参会人员为2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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